請不要丟臭蛋!我雖然也認為以上都是不錯的條件讓一位員工呆在一間公司,但你可以忍受自己的能力只用了30-40%而已嗎?就好像我跟一位朋友所說的:”I'm not been fully utilized in this company." 每天只用一個早上(2-3小時)完成工作,一天的工作時間都用來上網玩FB遊戲,我簡直是在浪費時間、浪費生命!
當看到這份研究時,我煥然大悟,原來我要的不是一直換工作,而是是一間能夠讓我有不同性質的工作的公司,例如:從部門A轉到部門B、部門B轉到部門C,或是同一份工作的範圍A到範圍B再到範圍C……以此推類。
當Y時代的人逐漸增加,身為公司的老闆(Baby Boomber時代)是不是應該改變呢,而不是用他們那個時代的那一套用在X和Y時代上?他們需要的是穩定的工作性質,可以呆在一份工作上10-20年到他們退休為止。可是,以X和Y時代的性格來說,他們卻要求有較靈活的工作性質。只要交代了的工作給予期限,他們會完成它,但你卻不能時常問他做完了沒。Y時代跟X時代的不同是他們更喜歡跟上司有互動。他們是那一型“加老闆在他們的面子書”的人。
我開始對XY時代有很濃的興趣,可以考慮以它作為我的研究標題。
我開始對XY時代有很濃的興趣,可以考慮以它作為我的研究標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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